污染治理設施和自動監控系統運行服務能力專項評價即原來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資質”。2014年4月環保部發布通知稱,“根據國務院《關于取消和下放一批行政審批項目的決定》(國發〔2014〕5號)的要求,環保部負責實施的行政許可事項‘環境保護(污染治理)設施運營單位甲級資質認定’已經取消。” 同時指出,各省(區、市)環保部門負責的環境污染治理設施運營乙級、臨時級資質許可,不宜再繼續實施,應當予以廢止。
經過一年多的過度,現由環保產業協會開展“污染治理設施運行服務能力評價”和“自動監控系統運行服務能力專項評價”工作,中國環境保護產業協會對評價實行統一管理。
公司2015年9月向江蘇省環保產業協會提出申請,2016年1月18日,國家環保產業協會會同省環境保護產業協會還有行業內的專家共同對我公司進行了現場審查,我司順利通過檢查!